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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生|上海,加州与我写作的边界:谈《乘灰狗旅行》

2016-09-27 09:34:55    来源:    编辑:

《乘灰狗旅行》是2007年由南大出版的我的一个短篇小说集,其内容主要为在美国生活的华人的故事,一共由九个短篇构成,如《星期天》,《冰水》,《希伯来书》等,其中既有在美国艰难谋生的华人移民,也有在美国已生活多年的有着体面生活的公司职员和教授,当然,也有像我一样在美国短暂居留的中国人。而这些小说的灵感则来源于2006年我到加州大学(UCSD)做访问学者期间所经历的一些人和事。在这些小说里,我试图探讨那些离别故土的华人对自我的身份及文化认同所产生的一些问题,当然,其中也包括我自己的经验在里面。而这次写作的探索,也使我认识到自己写作的边界,那就是我只能写作和自己一样的中国人的故事,而不是所有人的故事。

实际上,我是2005年12月离开我所生活的上海去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San Diego)做访问学者的,期间除短暂出游外,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我基本上一直待在学校所在的拉霍亚(la jolla)。这是个漂亮的海滨小城,有着西班牙式的红筒瓦房子,白色或者米色的墙,映衬着永远晴朗的天空和蓝色的大海,非常宁静动人。而朋友告诉我,la jolla这个西班牙语单词是“珍宝”的意思,我觉得这个小镇的确当之无愧。

而就像所有我的那些第一次去美国的朋友一样,之前我对美国的印象更多的来自于好莱坞的电影和美国的文学作品。我读大学的时候,正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那个时候,中国刚开放不久,对我们来说,美国所有的事物都有着无穷的魔力,从牛仔裤,可口可乐,万宝路香烟,到乡村音乐和黑色幽默小说,以及众多杰出的犹太裔作家等,举凡一切来自美国的东西,都无不深深地让我们这些文学青年着迷,并对我们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对美国的想象也更多地掺杂有自己之前的一些浪漫的想象在里面。

因此,如果说,一个西方人到中国来,大都戴着一副“东方主义”(Orientalism)的眼镜的话,那我就是带着“西方主义”(Occidentalism)的思维去美国的。不同的是,我所说的西方主义,一方面来自美国人自我生产的文化形象,黑帮横行,花天酒地,无所不能,性解放,吸毒等,如《教父》之类的电影,另一方面是我们有意无意生产的美国形象,巧取豪夺,霸道,蛮横无理,经常有枪击事件和民众的抗议事件发生等,而且,直到今天,我们的媒体还在有意无意地塑造美国的这种形象,总之,似乎美国人都有点民不聊生。当然,正如那些戴着东方主义眼镜的西方人来到中国后,会意识到中国的现实并不像他们想得那么简单,像我这样多少有西方主义观点的中国人到了美国后,对美国的观念也一样发生了变化。

最根本的认识就是美国人实际上和我们一样在正常的生活,而他们所生活的社会也并不比我们所生活的这个社会更缺少幸福,安全和稳定感,同样,我们所生活的这个社会也并不比美国更缺少所谓的自由,在有的方面,我们甚至有过之无不及。甚至,我有时觉得,在某些不足为外人道的方面,中国可能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国家。 开个玩笑,我觉得整个加州沙滩上的比基尼女郎可能都还没有上海的发廊的数目多。

而这样一种变化的发生,除了自己在美国的日常生活中的观察和体验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多年来,我第一次有机会和那些在美国生活多年的同学和朋友们接触,他们更为直接的经验和感受也让我对美国的许多观念产生了改变。 这让我萌生了写一部关于在美国生活的华人的小说集,因为之前我所写的大都是一些“上海故事”,我的笔下,主要是活动在上海这座城市里的人物,尤其是我的同代人在当下的爱与恨,生与死。可是写作这部小说集却让我有了新的视野,也有了新的问题。那就是我第一次把在海外生活的中国人作为描摹的对象,也第一次对他们生活中碰到的问题进行了思考。

若具体到《乘灰狗旅行》这部小说集,我觉得自己一个很关键的变化就是对种族问题的思考。可能是因为始终在国内生活,此前我对种族的概念并没有什么切身体验,但在美国,我却突然发现,这个问题不仅存在,而且深深地影响到人们的日常思维乃至深层的情感。在美国,许多华人尽管在言行上,甚至国籍上都已经变成了美国人,可在内心深处,在一些生活的细微之处,依然无法改变由自己的肤色和文化所带来的那种有形无形的烙印和痕迹。他们在身份的认同,自我的定位上始终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障碍,当然,这也是相对而言,同时也只是我个人的看法,因为他们身在其中,很可能并不觉得障碍或者问题。比如,在《冰水》这篇小说里,我就以在UCSD任教的叶维廉教授为原型塑造了一个华裔的老学者。他六十年代到美国留学后来在大学里教书,他对我非常好,我们每星期都会在一起喝茶聊天。我觉得他的心态可以代表一大批华人。他虽然在美国生活了几十年,可内心深处却仍然无法彻底融入美国。他不仅一直顽固地保持着中国人的生活习惯,像他一直喝“热水”而不是美国的“冰水”等,他还通过“汉化”周围的环境来缓解自己生活在美国的文化焦虑与身份的不适感,例如,他把“la jolla”这个小镇的名字翻译为中文的“乐海崖”,从中文的意思看来,这个翻译非常精妙,可谓音义皆美。不过,它虽然保留了原词的声音,但却不再有原文“珍宝”的意思,而是表明了一种生活的态度,那就是快乐的生活在这个海崖上,或者以这个海崖的生活为乐。当然,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他其实并不是那么快乐的生活在这里。

不过,我认为,对这个问题还是应该客观看待,既无必要为此痛苦,也没必要因此就上纲上线,联系到国家民族等更多宏大的东西,这只是个客观存在的现实。而这样的遭遇或者境遇并非在美国的华人所独有,像我喜欢的犹太作家艾萨克・辛格就曾在自己的小说里描写过来自波兰的犹太人如何融入美国的问题。

 

 

 

事实上,美国这个移民国家本来就是一个由众多种族构成的国家,而每一个族裔自有自己的生活和文化的圈层。这就像在上海,表面上看,每一个生活在上海的人似乎都是上海人,但深入下去,你会发现并非如此,这里有江苏人,而江苏人又分苏北和苏南、还有山东人、宁波人、河南人等,他们同样有自己生活和交流的圈子,也有他们的独特的饮食习惯和文化等。所不同的是,美国的问题因为涉及到种族,显得更为复杂,也更为深刻而已。这也就是为什么反映种族之间相互碰撞并相互谅解的美国“主旋律”电影《撞车》(Crash)能够击败李安的《断臂山》(Brokeback Mountain)获得2006年第78届奥斯卡最佳影片奖的原因,因为它确实触及了美国社会存在的这个重要的问题,并演绎了一个圆满的结局。不过,现实总是和人们的期望有差距的。在美国的朋友看了这部电影以后,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影片上半部描述不同种族之间的相互冲突是真实的,而结尾所展现的那种不同种族间的相互体谅和理解,虽然是和谐精神的体现,却不一定能够成为现实。

有时候,我想,因为美国在我们这个时代所具有的特殊性,发生在这块土地上的很多问题并不仅仅是美国的问题,而且,有不少问题都是我们这个动荡不安的世界的一个缩影。 我觉得,在中国,乃至上海,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只不过,我们没有意识到或者说没有去把它们描述出来而已。

写作这本小说集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在美国的这一年,使我第一次长时间的远离上海的那种热闹的生活,生活在全然不同的文化之中,这当然使我寂寞不已,但也让我有机会换一种角度来看待自己和自己的国家。我曾经在回国后对朋友戏言,名义上我是去美国做访问学者,似乎访问更多应该是美国的风物和人,但其实,在这一年里,我访问最多的还是我自己,或者说,访问最多的还是我们中国。我之所以对那些生活在美国的华人进行了描述,也是忽然发现,因为身处异域,他们身上更多的显示出我以前在国内时忽略的和视而不见的中国人或者中国文化的特质来。 就像我前面在《冰水》里谈到的喝水的问题,在中国说喝水,一定是热水,可在美国,说喝水,却变成了冰水。而在此之前,我是不知道的有这样的差别的。

当然,写这样一本以生活在美国的华人为主题的小说,除了上面的考虑外,还有一个就是文体上的或技术上的理由,以前我的短篇写作大都是灵感型的,随意性很大,基本上是一种自发的状态,各自为战不说,而且,不管在思想上,还是主题上都非常零散。《乘灰狗旅行》可以说是我第一次有意识的尝试,即用系列小说的样式来处理和表达我对同一个主题的集中的思考。其实,这种样式并无什么新鲜之处,我所喜欢的詹姆斯・乔伊斯的《柏林人》,舍伍德.安德森的《小城畸人》,鲁迅的《呐喊》,《彷徨》与《故事新编》,还有白先勇的《台北人》都属此列。

如今,距写作这部小说集已经过去了将近十年,但再次对我的这些小说进行反思,再次对我当时写作这些故事的背景和用意做出回忆,我依然觉得这次“旅行”对我的意义十分重要,因为,它让我知道了我写作的边界所在。或许,对一个中国人来说,即使他走到天涯海角,所碰到的也还是中国人。因为他想看到的,听到的,甚至所关心的也还总是中国人。我的一个朋友的家人在海外定居,他每年都要去探亲,而他每次回来后都对我坦言,他这么多年在国外的唯一的收获,就是他又认识了几个在国内不认识的中国人。

他说的对。其实,我在加州,也不过是又认识了几个在中国时不认识的中国人而已。

我想,这也正是晚清著名思想家和报人王韬在客居伦敦时于诗中描述的,“有生已受形骸累,到死难忘骨肉亲”之意。 这大概是中国人,也是中国作家的宿命。当然,也许这也是我们每一个国家的作家的宿命。

2016年9月25日于五角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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