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役士兵的困惑,关于阳朔县兴坪镇非法征地,开发商雇佣涉黑人员打伤村民的事件(后续)!
2016年6月8日早上八点,广西阳朔兴坪镇因非法征地问题发生严重的开发商雇黑社会成员打伤人事件,被打伤人员为兴坪镇书家堡梁家村村民,也是现服役军人梁全敏的父亲母亲以及叔伯婶婶。梁全敏,19岁,2015年入伍,现在某部队服役,当听到父母亲被开发商找来的黑社会人员打伤后,心急如焚,内心非常难过,恨不得立马飞回家里。但是肩负着国家的重任,只有焦急的等待父母在医院安好的消息......
这是被开发商(桂林市棕榈仟坤开发旅游有限公司)雇来的涉黑人员打伤流血的父亲。
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案件起因:
2015年,经兴坪镇人民政府引进,桂林市棕榈仟坤开发旅游有限公司承建的阳朔兴坪养生休闲度假村项目成立;该项目位于阳朔县兴坪镇北部,规划2200亩,即146.667公顷的(网上公开数据),项目占用兴坪镇书家堡梁家村全村及赵家村部分村民的良田、沙洲及防护林。政府及开发商没有进行合理的政策宣传,也没有跟村民达成征用协议,在征用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于2016年6月8日上午8点,单方面组织施工人员,开来大型施工设备,对梁家村的良田进行强行施工;当时在施工现场附近劳作的村民廖雾秀、梁兴远两人见有人破坏自己的田地,即上前跟对方理论,随即遭到施工方的威胁殴打;这时在自己田地里劳动的梁兴昌、张琼秀见有人殴打同村村民,就上前想劝架,这时早已埋伏在附近以赵某某为头的十多个涉黑人员随即冲出来,手持木棒等作案工具,对四人进行疯狂殴打,当即造成四人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其中梁兴昌受伤最严重,造成肋骨、腰椎多处骨折,还在医院进行治疗,开发商和打人者拒付医药费,目前已经欠下医院几千元医药费。在这起恶性案件发生后,兴坪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妥善处理问题,也没有据实向上级汇报。公安部门也没有依法迅速控制相关当事人,参与殴打村民的相关人员目前为止没有受到任何拘留问话处理,一直逍遥法外,以至于主要涉黑人员还在家聚会喝酒以示庆祝,气焰非常嚣张,在当地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负面影响。
2、项目背景介绍:
广西桂林阳朔兴坪古镇位于阳朔东北部,阳朔距县城25公里。东与恭城县西岭乡交界,南与福利镇、阳朔镇相连,西与白沙、葡萄、杨堤三乡(镇)接壤,北与灵川县潮田乡毗连。兴坪镇总面积305.4平方公里,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39人。兴坪镇政府所在地兴坪镇,1996年被国家建设部确定为全中国小城镇建设试点集镇,2000年9月3日被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为自治区重点集镇。曾经这里山美水美,果地丰收。
但随着2016年1月24日贵广高铁阳朔站的开通,给这个小镇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给这个宁静的小镇带来了不安宁。2015年底开始,由政府牵头招商引资,一些开发商看到商机陆续进驻。主要项目有兴坪五星级酒店建于兴坪榕树塘上游河边(目前工程建设一半,主要老板撤资,目前处于停工状态,严重破坏当地环境,造成资源浪费),另外就是阳朔兴坪养生休闲度假村。
按理说合理规划开发是对当地发展有利的,但是当地政府抛开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罔顾农民的感受与利益,霸王硬上弓暴力征田地,上马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为民办实事,将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讲话精神抛之脑后,更没有真正按照国家相关征地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合规的开发征地,不按征地程序流程,不考虑农民意愿,开发商更是唯利是图,为了工程进度不折手段,导致村民与开发商矛盾激烈,最后开发商纠集涉黑人员打人伤人事件。
(图片为:十几名涉黑人员把人放倒在地上拿棍棒打的场面,最前面这个村民被打倒起来后右胸受伤流血裤子衣服都是泥巴,另外两位女村民由于一个报警,一个拍了现场照片,最后都遭到不同程度打伤。)
3、农民缘何不卖地?
阳朔兴坪休闲养生所初始开发包含广西阳朔县兴坪镇书家堡梁家村全村人及赵家村部分人的土地、水田及防护林。书家堡村村民人均土地不到1亩,土地资源极其匮乏。该土地水田是全村人仅有的土地资源,祖祖辈辈都靠种田种果维持生计,一旦开发,该村村民没有任何剩余劳作土地,将面临无生计来源境地。征地补偿方案是每亩地补偿几万元,根本无法解决村民的生计问题。
根据我们网络上查询来的信息显示: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专门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但是根据我们目前得到的信息,我们的补偿标准是按2008年的年产值标准来执行的。而且兴坪镇的年产值是2900多元/亩。按这个标准,我们村年均人收入都不到3000元,以当前物价,请问我们是怎样生存下来的?!按这个补偿标准,我们村民将怎样面对以后的生存问题?!这样苛刻的补偿标准,我们村民将怎样生存下去?!这里祖祖辈辈都是靠土地生活的农民,没有了土地,就像断了根的浮萍,以后的子孙怎么办?
另据了解桂林市阳朔县目前的房价是5000-6000元/平方米,一套100平方的房子,至少都是50-60万元,随着动车的开通,兴坪的房价也会涨,我们的村民即使把手头上全部的田地卖完也买不了一套房子!请问,没有了土地我们啃水泥板吃?我们的安置在哪里?说有政策,具体实施方案在哪里?村民卖完所有的田地,还得花钱买个不知道在哪里的安置房,还要提前交钱!我们想问:如果经济环境不好,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我们的土地我们的安置房钱谁买单?这些我们什么都没看到就强行来征地,试问,这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这是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还是少数开发商的利益?这是阳光工程吗?这是为民工程吗?我们怀疑!!!
一、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二、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三、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但是在大多农民不愿出卖自己土地,未量地的,未同意签字的前提下,开挖土机强行挖村民的土地是否已涉及违法犯罪?村民连自己的财产都无法自我保护,也不受到当地政府的保护,我们村民还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完全的公民吗?
我国宪法第二章规定,公民享有下列基本权利: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根据这一条,在村民不同意卖地的前提下,开发商强行征收村民的土地,侵害了我们村民的平等权。
人身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刑法》131条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予以刑事处分。开发商雇佣涉黑团伙人员打伤村民侵犯了我们村民的人身权利,应当予以追究!
十六大“关于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的表述和民法典草案中将国有资产和私有财产作为平等的法律保护对象,确认了私有财产权在中国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财产权包括物权与债权两大类。很明显,开发商的强行征收行为侵害了我们的财产权。
以下是部分赵家村民收到的分配方案确认声明:
实际上,因退耕还林,土地已经分包到户了。部分村民根本不想在此协议上签字。连补偿标准,补偿金额都没有的情况下,这样的声明就算是补偿协议了?
4、征地项目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阳朔兴坪休闲养生度假区项目处于漓江大转弯处,紧邻兴坪古镇、20元人民币景观和九马画山景区。经网上查询阳朔兴坪休闲养生度假区项目整个规划占地面积约2200亩,建设用地约800亩。
根据查询2016年最新相关征地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2200亩,即146.667公顷的项目,没有出示国务院备案的情况下,这个建设项目是如何通过审批的?为何村里没有任何公示文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文件?
5、开发商企业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阳朔兴坪养生休闲度假村,由桂林市棕榈仟坤开发旅游有限公司开发。工商查询该公司信息如下:
(1)、据网上查询,该企业成立于2015年3月,桂林市棕榈仟坤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是土地预约批准后才成立,项目预审是要评估资金保障的,试问一个公司在预审时也都还没有成立,何来资金评估?那么这个预审项目是怎么通过的?该公司的开发资质如何?
(2)、项目涉及土地大多是良田,中央关于“征用基本农田由国务院批准”的条例?在没有国务院批准文书情况下如何通过审核?
(3)、该企业人员联合政府工作人员去征地大多时候是带着礼品上门或者用农民房屋没有报批等软硬兼施的方式骗取农民签字卖地。最后农民不签字不量地,就勾结黑社会人员强制执行。这是合法征地?
(4)、目前开发商对打人事件不道歉,也没人出来承担责任。截止2016年9月8日,被打伤者梁兴昌仍在桂林市兴安界首骨科医院接受治疗,经医院诊断为L4腰骨骨折,目前正在恢复时期,但是开发商为了推进项目进度,一味要挟村民出院,接受私了,还经常电话骚扰医院医生要我们村民出院!并一直声称我们村民耍赖不出院!请问一个被打伤者,伤筋动骨都要100天,何况骨头都断了!连最起码的人性关怀都没有!这样的企业我们能相信给我们当地老百姓经济带来发展?试问你们做企业的初衷是什么?习大大的不忘初心是什么?难道只不过是唯利是图罢了?一味的为了项目进度去暴力对待人民群众,这样的企业我们怀疑他的资质,我们不欢迎也强烈反对这样的企业来开发!!
6、政府在整个征地中的作为
在打人事件前一天,也就是2016年6月7日下午四点到五点,开发商已经强行要挖村民土地,结果被村民阻拦,开发商怀恨在心,打算杀鸡给猴看,找个典型出来吓村民以达到威慑作用,于是雇佣当地涉黑人员,把事先准备好木棍刀具藏在事发地附近的树底,随时等着村民出来阻拦就打(这个可以从现场准备好的棍棒为证)。同时事情发生前一天,已经有相关政府人员下来,村民也有详细跟该工作人员讲述土地没有量没有签字的情况(有图片为证),但是该政府人员即没有妥善处理问题,也没见向上级汇报。更没有做好开发商的工作。造成第二天打架伤人事件,在事情发生后,政府也没有及时派人出来协调处理,安抚人心。2016年6月8日下午,被打伤者家属及其他村民10多人共同到了兴坪镇政府办,打算讨个说法,结果兴坪镇主要领导避而不见,只派了个别人员草率接待,讲几句话就不耐烦打发回去,目前该事件得不到解决,伤者在医院救治中,开发商拒付药费,截止2016年9月10日已经欠费数千元!而当天打人的相关人员没有任何人接受调查,主要人员还在家聚会喝酒以示庆祝(该人员家就在路边,村民可以作证)。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是阳光执法?公平执法? 2016年8月15日30多位村名代表到兴坪政府请求解决打人事件,最起码先治伤救人吧,可是在当天找政府人员解决问题时,有政府工作人员当着众村名代表说,老百姓找政府解决问题是不对的!还说老百姓是在扰乱政府办公秩序!(有摄像和录音)试问:党的“十八大”天天强调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这些人眼里都是忽悠?老百姓有困难不找党,不找政府还能找谁?为何我们一而再的去找相关部门得到的都是推脱?还一直施压,要求我们私了,不希望事情闹大。执法人员半夜打电话叫我们私了这是公平执法?执法人员说的按法律程序走,为何不是抓人审问,而是拿个法院赔偿给我们看,说走法律程序我们会拿少很多钱?为何公安的程序没走完就搬出法院的赔偿协议出来?为何鉴定还没出就说我们的是轻伤?有何依据?派出所连法医的鉴定职责都承包了?这就是兴坪派出所的依法办案?
7、村民的诉求
我们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有组织有预谋的侵犯农民权益在违法犯罪案件!在党中央、国务院倡导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决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主导思想下,在以秀丽河山闻名于世的桂林阳朔,居然还发生这样一起怂人听闻的恶性案件,是在给党中央拖后腿,给桂林风景抹黑。而梁兴昌、张琼秀两人的行为本身也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基于上述情况我们要求:
1、请帮助伤者解决医疗费用,严惩相关打人者,赔偿受害人损失。
2、依法征地,阳光办案!
3、严查桂林市棕榈仟坤开发旅游有限公司开发资质,对其涉黑行为严惩不待。
4、调查所有涉及项目开发的政府、公安部门及某些村代表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
5.考虑农民的生活现状,重新评价项目的可行性,给出可行性安置方案。
6、做合理的环境评估,调查项目的环境破坏力度。保障基本农田不被破坏甚至毁灭。
7、追认梁兴昌、张琼秀见义勇为行为。
以上情况属实:亟待解决!事件发生后,我们已经反反复复找镇里、县里相关部门申诉,可是遇到的都是冷漠、要协、和踢皮球,甚至要挟我们只有卖了地,才能给药费,以至于我们感受到了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申的绝望境地!特来向上级领导反映我们所遇到的困难,还请领导们能够重视,尽快帮我们解决困难,让打人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让开发商停止非法侵占我们的合法权益;让当地行政部门能做到立法为公,执政为民,让某些隐身于党内的蛀虫早日拔出,让我们受伤的村民能够及时得到治疗,早日康复!军人家属需要一个交代,军人牵挂的心需要一个安抚!请不要让暴力征收再次上演!谢谢!
广西阳朔兴坪书家堡梁家全体村民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