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违法占地建设的事件频发,虽然经过全国性的整顿,总体情况向好。然而,在个别地区,这样的事情依然存在,依然不断在发生。
何为违法占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未取得相关审批许可私自占用、使用土地的行为即属于违法占地!
近日,又一起违法占地事件爆出,引起广大网友热议!
位于河南省荥阳市广武镇唐岗村的河堤上,村民某某以建设敬老院的名义,私自占用基本农田,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建设。相关部门不管不问,以村委书记为主的村委会不监管,不阻止,任其发展,老百姓怨声载道。原本是充满爱心关怀的养老院,如今却成为了村民占用农田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这两年来,全国范围性开展的占用农田整顿,多少违法占地建筑被依法连根拔起,不管是民房,是高级会所,是工厂,都被拆除建筑,给予相应惩罚。但是,如今这一所所谓的“养老院”,敢问这样规模的违法建设真的拆不了吗?
对于农田保护、管理,也是有相应律法约束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专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条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享有直接的行政处分权。对于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给予有关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行政处分。
然而,我们发现,在河南省荥阳市广武镇唐岗村违法占地建设养老院这一事中,占地不仅是违法的,连相关部门与督导干部均是无动于衷。以“不作为”助长村民某某的违法之风!究竟是是村民太有“爱心”还是干部“权利”大过法律?
农田之于百姓有着重大意义,农民都是依靠农田而活,农田就是百姓们的衣食父母。如何能够占用农田而建立那所谓的“爱心养老院”呢?
对于这件事,网友表示,养老院是爱心场所,建立养老院本没错,但是不应该是建立在村民被占用农田的痛苦之上。如果这是成为村民某某占用农田的借口,那相关部门、村委会当阻止并给予相应惩罚!而不是如此放任发展,以不作为“为虎作伥”!
近年来违法占地进行建设的事件频频发生,对此曾有人怀疑,是占地人的背景太强大?亦或是,这些人的权利已经可以目空一切,置律法踩在脚下?但是,不管是哪一种,都不是百姓乐于见到。
近日,有用户爆出河南省荥阳市广武镇唐岗村的河堤上,村民某某以建设敬老院的名义,私自占用基本农田,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此外,在该违法建设的敬老院北边建有个机械厂,同样是违规占地,没有任何手续,进行机械生产。在环保治理这么严的情况下,依然胆大妄为的在晚上进行喷漆作业。附近的大量住户,每天都在忍受难闻气味的痛苦。对于喷漆,大家都明白,这类工作对空气污染的严重性,何况人长期处于这样的环境下,且不说违法占地建设机械厂是置相关律法于不顾,单单是健康方面,就对人体健康影响甚大。一起两起的违法占地建设,让百姓们苦不堪言。然而,这样的违法行为,却因为相关部门的不管不问,任其发展而“合法化”。违法养老院的建设,让“爱心”也出现变质。然而,百姓们更想问的是,对于这样的恶劣违法占地行为,难道就没人敢管吗?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第四章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有权责令纠正。第五章第三十条,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违法占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
很明显,在河南省荥阳市广武镇唐岗村违法占地建设养老院以及机械厂事件中,以上三点情况都存在。村民违法占地建房建厂,而相关部门却未履行监督责任,也并未给予违法人员相应处罚。相关部门的不问津举措,让这一系列违法占地行为“合法化”。是违法人员的“背景”太强大,还是相关部门太“软弱”?亦或是,执法人员的权利已经大到可以忽略国家律法的存在?然而,百姓的苦应该找谁诉说?又应该找谁来主持公道?
这些人违法占地是建立在百姓的痛苦之上的,难道就该给予“支持”?而相关部门,为何没有履行职责,对这些违法占地行为阻止并给予重罚?百姓们苦不堪言,难道已经无人能够主持公道,还他们农田,还他们一片宁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