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回家路被堵了,男子一言不合便拿起菜刀砍向了堵路的人,把人砍成了轻伤二级……
砍完,他哆嗦着,也后悔了,不过昨天法院并没有轻饶他。
被告梁某,男,51岁,余姚人。
去年12月19日下午,他骑摩托车下班回家,快到家门口,发现一辆轿车挡住自家住所门前出入的弄堂口。
因弄堂口窄小,尽管摩托车勉强能通过,但为了避免擦到对方轿车,梁某下车询问轿车主人是否在场。
这时,边上水果摊里走出一名男子谢某,自称是轿车主人。
梁某气不打一处来,上火了,要求谢某挪车。
“买完水果我就走了,你等一下。”谢某回应。
见对方并没挪车意思,梁某暴脾气一下就上来了:“你看看,这是可以停车的地方吗?拜托停得规范一点。”
于是,两人指指点点,开始争吵。过了一会儿,梁某把摩托车停靠在谢某轿车旁,径直往家里走。
事情并没有结束。回到家中的梁某,随手拿起厨房里的菜刀放进裤腰带里,再次来到水果摊前,要求谢某挪车。
谢某不肯相让,只道还没买好水果。梁某一下掏出裤腰带中的菜刀,往谢某身上砍去。
谢某右腿外侧被砍出一个很大的裂口,梁某一下慌了神,提着菜刀跑回家。水果摊摊主见状赶紧报警。
接警后,公安在梁某的家中将其抓获。谢某被送医救治,经鉴定,已达到轻伤二级的程度。
事后,梁某也感到后悔,并赔偿了谢某2.2万元。
昨天上午,宁波余姚法院审理此案。
法院认为,梁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其归案后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后判决如下: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