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了《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2年到2015年间,各级法院共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49万件,判处罪犯10.02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厅局级以上的381人。
在刑案办理方面,重点惩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涉枪涉爆、食药安全、制贩毒品等犯罪。2012年至2015年,各级法院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406.26万件。此前最高法向“执行难”宣战,表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另外,截至2015年全国共有308万名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累计拦截357.7万人次购买飞机票,59.88万人次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以上车票。 新京报记者 王梦遥
■ 数读
3万件——
去年纠正违法取证等违法情形超3万件
在“确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部分,白皮书指出,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非法证据的范围及排除非法证据的具体程序。司法机关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发现有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的,都应当予以排除。
2015年各级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384件;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1874件次。
3369人——
4年间3369名被告人被宣告无罪
近年来,一些冤假错案的平反纠正受到广泛关注。白皮书专门指出,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积极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
2015年,各级检察机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31675人、不起诉2577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591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规定对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012年至2015年,各级法院依法宣告3369名被告人无罪。张辉、张高平案,念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徐辉案,黄家光案,王本余案,于英生案,陈满案,钱仁风案,徐金龙案,杨明案等一批冤假错案得到依法纠正。
10万人——
4年间判处贪污贿赂罪犯超10万人
白皮书显示,2015年,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0834件54249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4490件;查办受贿犯罪13210人、行贿犯罪8217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13040人;查办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三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20538人。
白皮书还盘点了过往4年间查办“贪官”的情况。2012年至2015年,各级法院共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49万件,判处罪犯10.02万人;审结行贿案件1.03万件,判处罪犯9219人;审结渎职犯罪案件2.13万件,判处罪犯2.35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厅局级以上的381人,原为县处级以上的2269人。
■ 声音
疑罪从无是一个进步
白皮书明确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及程序,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副教授门金玲告诉新京报记者,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包括滥用强制措施、滥用查封扣押措施、滥用讯问措施和滥用技术侦查等等,此前因为侦查程序高度封闭、没有律师在场制度等原因,在侦查破案等压力下会导致讯问失控。不过门金玲也表示,随着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落实,很多问题在朝着好的方向改善。
对于一批冤假错案的纠正,门金玲表示:“无罪判决如果是依据疑罪从无原则判决的话确实是一个进步,刑事案件是国家公权力要认定一个人有罪,其证明标准是证据要确实充分,是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如果这个标准达不到就不能定罪。”
对于疑罪从无的理念,门金玲认为,过去法律给定的标准在实践中基本虚置,但是随着疑罪从无原则的落实,对国家公权力运作的要求也相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