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类证明派出所不用再开
京华时报讯(记者袁国礼)长期以来,证明“你妈是你妈”等各类“奇葩”让老百姓苦不堪言。昨天,由公安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从9月1日开始,有20项证明公安派出所将不再开具。
而对于9类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情形,公安部将部署各级公安机关,制定证明具体样式、办事流程和操作规范。其他11个部门也将对基层单位办理相关事项制定具体规范。
12部门还同时发出通知,要求解决一些地方和领域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过多过滥的问题,全面清理需要开具证明的事项。今后,凡再次出现擅自要求群众开具不合理证明导致群众办事难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对于《意见》规定之外确实需要开具证明的,也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
此外,12部门还表示,对于《意见》中规定需要开具的证明,要分别制定具体式样、办理流程和操作规范,减少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
释疑
1、改革难点在哪应该如何破解
难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多”,证明种类多、涉及部门办事环节多,随意性也比较大,有些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核实的事项也让群众“跑腿”开证明,需要各部门统一思想,联手治理。二是“乱”,要求群众开证明的法律依据不清、部门责任不明,实际操作中缺乏统一规范,从制度上破解难题,从源头上规范各部门行为,让群众清清楚楚地知道什么证明需要开、该找谁开、怎么开。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部署,对证明的种类、涉及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摸底调查、梳理分析。12个部门均本着权责一致的精神,就有关问题反复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如何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公安部负责人表示,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对要求开具证明的事项进行彻底清理,对自行设定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废止,并做好政策措施的衔接,避免出现服务和管理空档。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反馈等机制,在办理公共服务事项需要核查公民身份时,凡是可以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公安部部署各省级公安机关都要对公安派出所出具的9类证明制定具体式样、办理流程和操作规范,其他11个部门也将对基层单位办理相关事项制定具体规范。
3、如果还有部门要证明怎么办
虽然有了这个规定,但也有群众担心,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相关证明后,会不会出现有关单位仍然要求开证明,而群众办事无门的情况?对此,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规定虽然主要是规范12个发文部门的行为,其中确立的“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是全社会通行的,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凡是不属于公安机关法定职责的事项,任何单位不得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对要求开具证明的事项进行彻底清理,对自行设定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废止,并做好政策措施的衔接,避免出现服务和管理空档